“土壤污染雖不像水、大氣污染一樣直觀,卻與‘舌尖上的安全’密切關聯(lián)。”全國人大代表、民革省委副主委、安徽省種子協(xié)會秘書長李愛青接受記者采訪時建議,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緩,通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就可休耕輪作。
“當前我國土壤污染形勢讓人憂心。據(jù)環(huán)保部、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的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2%、1.52%和1.12%。”李愛青告訴記者,從污染類型看,主要是重金屬超標、化肥農藥和地膜殘留造成的面源污染等。
“面對嚴峻的土壤污染形勢,雖然各地也出臺了一系列防治舉措,但是這種治理舉措相對而言,穩(wěn)定性、連貫性差,特別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企業(yè)多為當?shù)亟洕е?,難免遇到防治舉措成擺設。”李愛青表示,法制是最好的糾偏器,對土壤污染防治亟待法治上位。
由于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國家層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規(guī)定,散落在環(huán)境保護法、農業(yè)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中,規(guī)定分散而不系統(tǒng),操作性不強,更需指出的是,土壤污染具有治理周期長的特點,有些污染甚至不可逆轉,具有一定的潛伏期,如果不提前防治,“舌尖上的安全”必然在將來再受威脅。“因此,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緩,通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就可為休耕輪作,耕地合理利用和有效遏制土壤污染退化等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