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國通信標準化協(xié)會(CCSA)組織制定的“信息終端設備聲壓輸出限值要求和測量方法”標準
(YD/T1884-2009),由工信部對外正式 發(fā)布,將于2009年9月1日實行。
有研究表明,人類使用信息終端設備,無論是短時間的非預期噪音還是長時間的噪聲暴露,都會帶來暫時或者永久性聽力損傷甚至失聰,這就對人們健康、安全使用信息終端設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國際上紛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對保護信息終端設備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尤其是對使用者的聽力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
為此,CCSA根據原信產部“信科函[2007]48號文”要求,組織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和中興通訊的專家參考“ITU-TP.380頭戴機的電聲測量方法”、“GBZ1-2002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等國內外標準,制定完成了本標準。
該標準規(guī)定了針對不同類型的設備、使用方式和場合的聲壓輸出限值要求,并提出了測試條件和相應的測試方法,適用于通信終端設備、提供原配耳機的便攜音頻設備、獨立提供的便攜音頻設備和獨立提供的耳機。
該標準的發(fā)布實施,將指導信息終端設備企業(yè)市場研發(fā),促進社會關注聲學安全問題,提升信息終端設備聲學安全防護能力,從技術上保障人們安全、健康地使用信息終端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