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境保護部近日向媒體公布了環(huán)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改委對2014年度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8家中央企業(yè)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考核的公告。
公告中,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果數(shù)據(jù)顯示,2014年,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2294.6萬噸,同比下降2.47%。其中,山東排放量最高,為178.04萬噸;廣東次之,為167.06萬噸;西藏最低,為2.79萬噸;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趨勢。氨氮排放總量238.5萬噸,同比下降2.9%。其中,廣東排放量最高,為20.82萬噸;山東次之,為15.5萬噸;西藏最低,為0.34萬噸;海南和青海的排放量呈上升趨勢。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974.4萬噸,同比下降3.4%。其中,山東排放量最高,為159.02萬噸;內蒙古次之,為131.24萬噸;西藏最低,為0.42萬噸;海南、甘肅、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排放量呈上升趨勢。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078萬噸,同比下降6.7%。其中,山東排放量最高,為159.33萬噸;河北次之,為151.24萬噸;西藏、青海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排放量呈上升趨勢。四項污染物排放量較2010年分別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務,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減排超過序時進度。
公告顯示,經考核,全國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中石油、中石化、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原中電投、神華8家中央企業(yè)均實現(xiàn)年度減排目標,認定為通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