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裕民縣哈拉布拉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項目已由自治區(qū)水利廳新水農水(2015)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農發(fā)資金、自治區(qū)財政資金、塔城地區(qū)財政資金和地方自籌資金。項目法人為裕民縣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招標代理機構為新疆新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裕民縣新地鄉(xiāng)和哈拉布拉鄉(xiāng)。2.2建設內容:改造支渠5條(東一支、東三支、東四支、東五支、東七支),改造總長度15.02km,其中原渠道改造支渠11.11km,支渠改線3.91km及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89座,其中倒虹吸1座,分水閘31座,交通橋2座,農橋23座,量水堰31座,泵房1座,管理房一座。2.3標段劃分:本項目擬劃分為4個施工標段實施。一標段:東一支渠及建筑物工程。二標段:東三支、東四支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三標段:東五支、東七支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四標段:泵房及管理房。2.4工期要求:2015年5月5日開工,2015年9月18日竣工,有效工期90日歷天。2.5本項目發(fā)包價一標段為453.6535萬元,二標段為274.5700萬元,三標段為246.0461萬元,四標段為198.9456萬元。2.6評標辦法:四個施工標段均采用隨機抽取法。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不在“不得參加全疆范圍內與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公告內,持有自治區(qū)水利廳核發(fā)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水電建設市場從業(yè)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4月22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水利廳網(wǎng)站(www.xjslt.gov.cn)“招標公告”欄免費下載獲取招標文件電子版。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8日上午11:30(北京時間),地點為:新疆烏魯木齊市金銀路82號(自治區(qū)兒童發(fā)展中心10樓)新疆建設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本次招標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標公告在新疆水利廳網(wǎng)、新疆信息網(wǎng)和《新疆經濟報》上同時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招標人:裕民縣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
聯(lián)系人:趙輝電話:0901-6526354 13899393550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新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西虹東路548號鐵通大廈六樓
聯(lián)系人:羅萍楊娟
電話/傳真:0991-8885702、 186906305862015年
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