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shè)單位 | 浙江省桐鄉(xiāng)市公路管理段 | ||||||||
| 項目名稱 | 湖鹽線桐鄉(xiāng)龍翔至梧桐段2015年公路養(yǎng)護大中修工程 | 投資總額 | 約1600萬元 |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資金性質(zhì) | 省補 | ||||||
| 招標范圍 | 湖鹽線桐鄉(xiāng)龍翔至梧桐段公路養(yǎng)護大中修工程 | ||||||||
| 工程內(nèi)容 | 瀝青路面病害處理、改性瀝青面層、路緣石改造、交通安全設(shè)施等的施工及缺陷責任期的缺陷修復 | ||||||||
| 擬中標單位 | 得分前三名 |
第一:桐鄉(xiāng)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投 標 價 |
15082680元 | |||||
| 第二:浙江中威交通建設(shè)有限公司 | 15221214元 | ||||||||
| 第三:嘉善大江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15240756元 | ||||||||
| 項目經(jīng)理 | 第一名:王國民 | 資質(zhì) 等級 |
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第二名:俞肖建 | 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第三名:姜能強 | 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 | ||||||||
| 企業(yè) 資質(zhì)等級 |
第一名: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二級資質(zhì) | ||||||||
| 第二名: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一級資質(zhì) | |||||||||
| 第三名: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zhì)二級資質(zhì) | |||||||||
| 質(zhì)量目標 | 要求達到標段工程竣(交)工驗收的質(zhì)量評定:90分及以上 | 工期 | 3個月 | ||||||
| 缺陷責任期 | 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2年 | ||||||||
| 受理投訴單位 | 投 訴 電 話 | 核 準 單 位 (章) |
2015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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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鄉(xiāng)市公管辦 | 0573-81882108 | ||||||||
| 桐鄉(xiāng)市交通局 | 0573-88022099 | ||||||||
| 公示日期 | 2015年5月26日至 2015年5月2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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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標說明:1、浙江省東陽市公路建設(shè)工程有限公司及恒基建設(shè)集團有限公司:均未提供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的身份證原件,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的要求,作廢標處理。
投標人投標不良行為記錄表
項目名稱:湖鹽線桐鄉(xiāng)龍翔至梧桐段2015年公路養(yǎng)護大中修工程
開標時間:2015年5月25日 評標時間:2015年5月25日
| 招標人名稱:浙江省桐鄉(xiāng)市公路管理段 | ||||
| 投標行為 | 具體行為表現(xiàn) | 標段及投標人名稱 | 備注 | |
| 是否積極配合招標人要求 | 同一次招標中同一投標人在同一標段多次購買資格預(yù)審文件或招標文件 | 無 | ||
| 無故不參加現(xiàn)場踏勘和投標預(yù)備會 | 無 | |||
| 同一投標人同時遞交了2份及以上資格預(yù)審文件或投標文件 | 無 | |||
| 不按時反饋補遺書確認函 | 無 | |||
| 無故未在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 | 無 | |||
| 招標人認定的其他情況 | 無 | |||
| 是否無故放棄投標 | 無 | |||
| 投標文件中虛報、瞞報、提供虛假資料被評標委員會認定為廢標的 | 無 | |||
| 其他情況 | 虛假舉報投訴、經(jīng)查不實的 | 無 | ||
| 無正當理由拖延合同簽訂的 | 無 | |||
| 招標人認定的其他情況 | 無 | |||
| 經(jīng)投訴舉報等被查實投標文件中虛報、瞞報、提供虛假資料,或存在串通投標等不良行為 | 無 | |||
注:1、備注欄主要填寫投標人有以上行為時的理由,需提供書面的佐證材料。
2、招標人應(yīng)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第七十條的要求,對有關(guān)投標不良行為與評標結(jié)果一并公示。招標人應(yīng)當及時做好投標不良行為的異議處理工作,并將處理結(jié)果報有關(guān)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備案。





